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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元吉註 道德經第二十九章
黃元吉註 道德經第二十九章 一、原文(通行本)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不得已。 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。 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。 故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載或隳。 是以聖人去甚,去奢,去泰。
二、黃元吉註 逐句詳解 1.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,吾見其不得已 - 黃元吉註: 想要以強力、有為、私意去占有、統治天下, 我看他必定不能得逞,終歸失敗。 天下非人力可強取,道不可違。
2. 天下神器,不可為也,不可執也 - 黃元吉註: 天下是神聖之物,乃大道所託, 不可強作妄為,不可執著把持。 一有為則失真,一執著則害道。 修身喻:元神、真氣、玄關,皆為「身中神器」,不可強煉、強執。
3. 為者敗之,執者失之 - 黃元吉註: 強有為者必敗,強執著者必失。 順道則成,逆道則敗。 丹法大戒:強採、強運、強守、執法不化,皆必敗。
4. 故物或行或隨,或噓或吹,或強或羸,或載或隳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