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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第十七章 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

道德經第十七章 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一、道德經第十七章 太上,下知有之; 其次,親而譽之; 其次,畏之; 其次,侮之。 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 悠兮其貴言。 功成事遂,百姓皆謂:我自然。

二、白話淺釋 最好的統治者,百姓只知道他存在; 次一等的,百姓親近他、稱讚他; 再次一等的,百姓畏懼他; 最下等的,百姓輕侮他。 統治者誠信不足,百姓自然不信服。 從容悠閒啊,不輕易發號施令。 功業成就、事情順遂,百姓都說:我們本來就是這樣。

三、《清靜經》對應原文(互證用) 大道無形,生育天地;大道無情,運行日月;大道無名,長養萬物。 夫道者:有清有濁,有動有靜;清者濁之源,動者靜之基。 人能常清靜,天地悉皆歸。 內觀其心,心無其心;外觀其形,形無其形;遠觀其物,物無其物。 真常應物,真常得性;常應常靜,常清靜矣。

四、逐節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1. 太上,下知有之 《道德》:至道之君,無為不言,百姓只知其存在,不見其痕跡。 《清靜》:大道無形,無名,無情。 互證: 道本無形無跡,生化萬物而不居其功。 「太上」之治,即是以道臨天下,清靜無為,不顯形跡,與大道同體。

2. 其次,親而譽之;畏之;侮之 《道德》:離道愈遠,則施仁義、立刑罰、弄權術,百姓遂由譽而畏,由畏而侮。 《清靜》:心不清靜,則妄念生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