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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第二十三章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

道德經第二十三章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一、道德經第二十三章 希言自然。 故飄風不終朝,驟雨不終日。 孰為此者?天地。 天地尚不能久,而況於人乎? 故從事於道者,同於道; 德者,同於德; 失者,同於失。 同於道者,道亦樂得之; 同於德者,德亦樂得之; 同於失者,失亦樂得之。 信不足焉,有不信焉。

二、白話淺釋 少發號令、少施干擾,才合於自然之道。 所以狂颷之風吹不完一早晨,驟急之雨下不了一整天。 造作這些的是誰?是天地。 天地的強烈作為尚且不能長久,又何況是人為的造作呢? 所以從事於修習道的人,心境與道相同; 修習德的人,心境與德相同; 失道失德的人,行為也與失喪相同。 與道同道的人,道也樂意歸向他; 與德同德的人,德也樂意歸向他; 與失喪同道的人,失喪也樂意歸向他。 誠信不足的人,別人自然也不會相信他。

三、《清靜經》對應原文(互證用) 大道無形,生育天地;大道無情,運行日月;大道無名,長養萬物。吾不知其名,強名曰道。 夫道者:有清有濁,有動有靜;清者濁之源,動者靜之基。 人能常清靜,天地悉皆歸。 內觀其心,心無其心;外觀其形,形無其形;遠觀其物,物無其物。三者既悟,惟見於空。 無無既無,湛然常寂;寂無所寂,欲豈能生。 真常應物,真常得性;常應常靜,常清靜矣。

四、逐節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1. 希言自然 《道德》:少言、少令、少擾動,不強為、不造作,方合自然。 《清靜》:常應常靜,常清靜矣。 互證: 希言即是守靜不擾,心不外馳,言不輕發。 清靜之極,自然少言寡慮,與天道同運,此即「希言自然」之本旨。

2. 飄風不終朝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