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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第三十一章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

道德經第三十一章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一、道德經第三十一章 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。 君子居則貴左,用兵則貴右。 兵者不祥之器,非君子之器,不得已而用之,恬淡為上。 勝而不美,而美之者,是樂殺人。 夫樂殺人者,則不可以得志於天下矣。 吉事尚左,凶事尚右。 偏將軍居左,上將軍居右,言以喪禮處之。 殺人之眾,以悲哀泣之;戰勝,以喪禮處之。

二、白話淺釋 兵器是不吉祥的器物,連萬物都厭惡它,所以有道之人不願使用。 君子平居以左方為貴(主生、主吉),用兵時則以右方為貴(主殺、主凶)。 兵器是不祥之物,不是君子所應常用的,只有在萬不得已時才使用,以恬淡淡然為上。 戰勝了也不欣喜讚美,如果以勝利為美,就是喜好殺人。 喜好殺人的人,不可能得到天下民心、成就大道。 吉慶之事以左為上,凶喪之事以右為上。 所以軍中偏將居左,上將軍居右,就是把用兵當作喪禮來看待。 戰爭殺傷眾多,要以悲哀的心情面對;縱然戰勝,也要用喪禮的儀式來處置。

三、《清靜經》對應原文(互證用) 大道無形,生育天地;大道無情,運行日月;大道無名,長養萬物;吾不知其名,強名曰道。 夫道者:有清有濁,有動有靜;清者濁之源,動者靜之基。 人能常清靜,天地悉皆歸。 內觀其心,心無其心;外觀其形,形無其形;遠觀其物,物無其物。三者既悟,惟見於空。 無無既無,湛然常寂;寂無所寂,欲豈能生。 真常應物,真常得性;常應常靜,常清靜矣。

四、逐節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1. 夫兵者,不祥之器,物或惡之,故有道者不處

《道德》:兵戈主殺、主凶、主躁,違背生養之道,有道者遠之。 《清靜》:大道長養萬物,不欲傷殘;欲豈能生。 互證: 兵禍起於爭心、貪心、殺心,皆由心不清靜、欲念妄動而來。 道以生養為體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