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書店老闆讀全真道|《全真道歷史》第十八講

書店老闆讀全真道|《全真道歷史》第十八講 第一章|傳戒授籙

第一節|金元傳戒史、金元全真道傳戒史

第四講|李志常掌教時的公開傳戒與戒牒制度

王處一奉敕在太清宮傳戒, 便顯示全真道的傳戒活動獲得朝廷承認, 那麼到了李志常掌教時期,

這件事就更往前走了一步:全真傳戒不但公開, 而且開始和「戒牒制度」緊密結合,逐漸呈現出制度化、文書化的面貌。

根據《玄門掌教大宗師真常真人道行碑銘》記載,乃馬真后三年(1244)正月,李志常奉朝命在燕京大長春宮修建普天大醮三千六百分位,並「選行業精嚴之士,普賜戒籙」。

到了元憲宗三年(1253)正月,他又奉蒙哥皇帝之命,作金籙大齋,給散隨路道士、女冠普度戒牒。

《終南山祖庭仙真內傳》還提到,同年十月,忽必烈在藩邸上都命李志常修金籙大齋,普度隨路道士、女冠,並給授戒牒。

從這些記載可看出,李志常掌教的十餘年間,至少數次主持奉敕傳戒,而且傳戒已與頒發戒牒結合在一起。

所謂戒牒,就是道士受戒之後所取得的憑證。它不是一般文書,而是對受戒者完成傳戒程序、獲得宗教資格的一種正式認證。

換句話說,頒發戒牒,意味著傳戒活動已不只是法會中的儀式行為,更進一步落到制度層面,留下可以查驗、可以持憑的證明。

從全真道的發展來看,這是一個相當關鍵的變化:傳戒不再只是師徒授受、法會完成而已,而是開始納入國家與教團共同承認的文書秩序。

更重要的是,近年永樂宮整理文物時,還發現了一件極珍貴的實物資料——元定宗三年(1248)《元皇帝聖旨普度戒牒(含封套)付長春宮李真人》。

這件空白戒牒的發現,對研究早期全真道傳戒史非常重要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