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黃元吉註 道德經第六十五章
黃元吉註 道德經第六十五章 一、原文(通行本) 古之善為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。 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。 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; 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 知此兩者,亦楷式。 常知楷式,是謂玄德。 玄德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, 然後乃至大順。
二、黃元吉註 逐句詳解 1. 古之善為道者,非以明民,將以愚之 - 明民:用機智、聰明、文飾開導百姓。 - 愚之:使民淳樸、篤實、少欲、無詐,非愚笨,乃返樸歸真。
2. 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 - 百姓之所以難治,在於機心太盛、智巧太多、欲望太繁。
3. 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 - 用智巧、權謀治國,是害國之賊; - 用清靜、無為、淳樸治國,是治國之福。
4. 知此兩者,亦楷式 - 明白「以智」與「不以智」的利害,就是治國、治身的準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