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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德經第三章 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

道德經第三章 以《清靜經》互證解 道德經第三章原文:不尚賢,使民不爭;不貴難得之貨,使民不為盜;不見可欲,使民心不亂。是以聖人之治,虛其心,實其腹,弱其志,強其骨。常使民無知無欲。使夫智者不敢為也。為無為,則無不治。

一、不尚賢、不貴貨、不見可欲,在遣欲去執 《清靜經》云:「既著萬物,即生貪求。既生貪求,即是煩惱。」 老子所言「不尚賢」「不貴難得之貨」「不見可欲」,正是對治貪求之根源。尚賢則起爭心,貴貨則生盜心,見可欲則亂民心,皆因「著萬物、生貪求」所致。《清靜經》直指貪求為煩惱之本,老子則以「三不」為治,令民不生妄念,心自安定。

二、虛其心、弱其志,在清靜無為 《清靜經》曰:「遣其欲,而心自靜;澄其心,而神自清。」 「虛其心」即遣欲澄心,不存分別;「弱其志」即不生強妄之志,不馳逐外求。此與《清靜經》「內觀其心,心無其心」之旨相應。心虛則道居,志弱則神全,聖人治身治世,皆以清靜為本,不擾其心,不亂其神。

三、實其腹、強其骨...